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后最晚多久必须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
当离婚冷静期达到30天后,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需要在接下来的30日内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按照相关法律要求,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30天的时间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没有在这个期限内申请,那么就视为撤回了之前的离婚登记申请。 这也就意味着,最晚应该在离婚冷静期30天后的30日内办理离婚手续。 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办理,那么之前所提交的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离婚程序也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让离婚双方在做出决定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以保障婚姻的稳定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小朱认为他们应该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小李却未在接下来30日内配合前往办理。小朱觉得小李故意拖延,小李则称自己还需考虑。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冷静期30天后的30日内双方应亲自前往办理离婚证,小李未配合办理不符合规定。 2、小朱有权要求小李按规定共同前往办理,若小李仍不配合,之前的离婚申请将视为撤回,离婚程序无法继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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