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冷静期30天超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办理离婚冷静期达到30天且超期后,如果夫妻双方依然想要离婚,那么他们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发放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拥有足够充分的时间去进行思考,以此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 倘若30天的冷静期结束了,但双方并没有申请发放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就会被视为已经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在此之后,如果他们仍然希望离婚,就需要重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其中包括再次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等一系列的程序。 在整个离婚的过程当中,夫妻双方都应该保持冷静的心态,以理性的态度去对待离婚这件事情。 因为离婚毕竟是一件重大的人生事件,草率行事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都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专业律师的指导,能够更好地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法律程序上出现失误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超期后,小朱想领取离婚证,但小李反悔不想离了。小朱认为既然超期就应发证,小李觉得没申请发证就应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两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30天冷静期超期后,双方需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的理解符合规定。 2、小朱虽有想法,但在离婚程序上应遵循规定,若仍想离婚,需重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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