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去当地民政局可以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离婚这件事大多得在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当地的民政局去办理协议离婚。
要是夫妻俩人都心甘情愿要离婚,并且在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以及债务的处理等各个方面都能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可以一块儿去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如果出现了一种情况,那就是其中一方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或者被监禁起来了,又或者被送去劳动教养了等等这些特殊的情形,这时候,就可以向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离婚。 这里得留意一下,诉讼离婚相对来讲会复杂一些,得依次经过立案、审理以及判决等一系列的程序,并且得等判决生效之后,才能够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总而言之,通常情况下应该在当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而遇到特殊情况的话,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这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决定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均达成一致意见。但小朱离开住所地已超一年,小李认为应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小朱则认为应向小李住所地法院诉讼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时本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2、但因小朱离开住所地超一年这种特殊情形,小朱可主张向小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小李主张协议离婚不符合特殊情形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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