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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二次判离婚不服可以上诉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事人拥有上诉的权利。
在离婚案件中,若对一审判决中关于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裁定存有异议,那么在判决书送达后的十五日内,都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时需递交上诉状,这一上诉状包含诸多重要信息。
其一,要明确当事人的姓名,若是法人则需注明其名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若是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名称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其二,不能遗漏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以及案由等关键内容;其三,需清晰阐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将自己对一审判决不服的缘由详细地表达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上诉并不会立刻使得原判决停止执行,只有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才会暂停。
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认真审查,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定或判决。
二审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下达,关于准予离婚与否的裁定小朱存在异议。小朱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准备上诉,小胡是小朱的律师,帮小朱写上诉状。但小朱与小胡就上诉状内容产生争议,小朱觉得不必写那么详细的原审法院名称等内容,小胡坚持要写。

案情分析:

1、小朱有上诉权利,但需遵循上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2、上诉状应按要求包含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等内容,小胡的坚持是正确的,这些内容有助于法院准确识别案件,进行二审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定,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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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0: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