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起诉离婚对方找不到联系不上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我们可以借助法院的公告来送达诉讼文书。
法院会在那些具有法定效力的报刊上刊登相关公告,这个公告期是固定的60日。
在这60天结束后,就视为诉讼文书已经送达给了对方。
哪怕对方实际上并没有收到这份文书,但是诉讼程序依然可以继续进行下去,不会因为对方未收到而被耽搁。
2.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方仍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那么法院很可能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各种证据以及陈述内容来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缺席判决对原告来说不一定是有利的情况,尤其在财产分割等重要方面,可能会因为对方不在场而导致一些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3.另外,我们还可以尝试去询问对方的亲属、朋友等,试图打听出对方的下落。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有机会与对方取得联系,然后大家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避免因为诉讼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4.如果我们掌握了对方的财产线索,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就可以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不会因为对方的财产情况而使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
总之,当我们在起诉离婚却找不到对方的时候,一定要充分利用法律程序以及各种可能的途径,来切实维护好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与小李离婚,但找不到小李。法院在法定报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60日,之后便视为送达,诉讼程序继续。小胡提醒小朱可询问小李亲属朋友找他协商解决,小静则表示若掌握财产线索可申请财产保全,而小李未出庭时法院可缺席审理判决。

案情分析:

1、法院公告送达符合法定程序,60日公告期结束视为送达,保障诉讼正常进行。
2、寻找小李亲属朋友协商可节省诉讼成本,但需双方同意。
3、财产保全能保障小朱权益,但需掌握财产线索。
4、缺席判决虽可继续诉讼,但结果对小朱不一定有利。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6 17: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