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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冷静期必须本人到场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规定,即必须本人到场。
从法律层面来看,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任何一方内心有所动摇,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便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2.在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双方有着重要的责任,那就是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这是一个关键的步骤,只有双方都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才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3.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到场,那么婚姻登记机关就无法完成离婚登记的相关程序。
因为离婚登记需要双方的共同参与和确认,缺少任何一方都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4.所以,为了确保离婚手续能够顺利办理,在离婚冷静期这个阶段,双方都必须亲自到场。
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婚姻和未来的负责。
只有双方都在场,才能更好地沟通和协商,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进入30天离婚冷静期。到了领取离婚证那天,小朱到场了,小李却未到场。小朱认为这是小李故意为之不想离婚,小李则称自己有突发情况但小朱不接受。婚姻登记机关因小李未到场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需双方本人到场,这是法定程序要求。
2、小李未到场,不符合法定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离婚登记,这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保障离婚登记的严肃性和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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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9: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