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了撤诉了多久可以去民政局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在一般的情形之下呢,要是起诉离婚之后又撤诉了,那必须得等到6个月之后才能够再次去起诉离婚。
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呢。 不过呢,如果在撤诉之后,双方已经就离婚这件事情达成了一致,那就可以随时带上相关证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按照法律的要求呢,那些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出现,也没有新的理由,并且原告在这短短的六个月内又进行起诉的话,那是不会被受理的。 所以呢,只有等过了6个月这个时间,原告才可以再次去起诉离婚呢。 3.要是双方已经把离婚的相关事宜,像财产的分割呀、子女的抚养之类的都协商好了,那可就方便,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这些材料,然后前往民政局就可以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当天就能把手续都办理完毕呢,这样就能顺利地结束这段婚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不和,小朱起诉离婚后又撤诉。小朱认为双方已就离婚达成一致,想马上再次起诉离婚,但被告知按规定撤诉后须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除非双方已达成离婚一致可去民政局办理。小朱觉得他们已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应受6个月限制。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和小李确实已就离婚达成一致,他们无需再次起诉离婚,可直接带证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若小朱坚持起诉离婚,由于之前撤诉,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