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已经签字交上去还可以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在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是具备可修改性的。
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属于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条件就是必须要办理离婚登记。 2.倘若已经完成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在法律层面就已经产生了效力,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进行更改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在订立离婚协议的过程当中,存在着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 在这种情况下,遭受欺诈或者胁迫的一方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撤销该离婚协议的。 3.总的来说,在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的。 而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等方式来进行处理。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准备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小朱想要修改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小李不同意,认为签了就不能改。小朱觉得未办理登记可以修改,双方产生争议。后来小胡和小丽也面临类似情况,他们已办理离婚登记,小丽发现小胡存在欺诈订立协议,想修改协议,小胡拒绝。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未办理离婚登记,按照规定离婚协议未生效,可协商修改,小李拒绝小朱修改要求不合理。 2、小胡和小丽已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但小胡存在欺诈订立协议情况,小丽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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