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协议离婚怎样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地协议离婚有着特定的要求。
首先,通常情况下,为了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得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要是其中一方离开了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连续在另外一个地方居住满一年以上,那另一方就可以在这个地方提起离婚诉讼。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一定要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这份离婚协议书特别重要,它得明确写出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愿,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的事项都协商达成一致。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往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当这三十天的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遇到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一些特殊情况,那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问题,这时候就需要更专业的法律途径来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两人常住户口不在同一地。小朱离开常住户口地,在另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小李想离婚,小朱起初同意,后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小李认为应按原协议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一方离开常住户口地且在另一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在此地提起离婚诉讼,但登记离婚需符合相关程序。小朱撤回申请符合“三十天内可撤回”规定。 2、若小李坚持离婚,在小朱反悔情况下,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按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离婚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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