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年都没去还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设定的目的,是让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时能更加谨慎思量。
当冷静期届满,双方需在三十天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那就视作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假如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一年,却仍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之前的离婚冷静期所具备的规定效力便已消失,此时就需要重新开始相关的程序。 这是因为离婚冷静期制度有其特定的时间要求和法律意义,超过一年的期限后,之前按照该制度进行的部分就不再有效,必须重新走一遍流程。 当然,具体到实际情况中,还得依据当地婚姻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实际的操作流程来最终确定。 总之,离婚冷静期后的这一年期限不可忽视,它对离婚程序有着重要的影响,超过该期限很可能就需要重新开始办理离婚登记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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