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离婚案件当中,有一方不到庭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
具体而言,当被告收到传票传唤后,倘若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到庭,又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2.然而,如果是原告不到庭,并且不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通常法院会按照撤诉来处理。
3.要是被告不到庭,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各种证据以及相关情况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但要注意的是,仅仅因为一方不到庭,并不能绝对地导致离婚的结果。
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考量,比如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等。
倘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有一方不到庭,法院也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可要是感情并未破裂,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总之,对于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到庭的情况,必须要结合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闹离婚,小朱作为原告起诉后,小李收到传票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小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小李缺席,争议点在于小李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判离。
案情分析:
1、小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但不能仅因小李不到庭就直接判离,需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若小朱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小李不到庭,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若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一般不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