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联系不上被告法庭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果联系不上被告,法庭通常会首先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这是为了确保被告能够知晓诉讼的相关事宜。 公告期满后,如果被告依然未到庭,法庭便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 2.倘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被告没有到庭,法庭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例如,存在重婚行为,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就是与他人共同居住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方的身体或精神造成伤害; 虐待家庭成员,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折磨; 遗弃家庭成员,对需要扶养的人不管不顾; 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3.然而,如果仅仅只是联系不上被告这一种情况,而没有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法庭可能会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原告需要等待找到被告或者获取到其他确凿的证据之后,才可以再次提起起诉。 4.总之,法庭的具体判决结果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综合判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都需要法庭仔细审查和分析后作出公正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与小李离婚,法庭联系不上小李。法庭公告送达后,小李未到庭。小朱主张感情破裂要求判离,争议点在于小朱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提供如小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即便小李未到庭,法庭很大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2、若小朱仅表明联系不上小李,没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法庭可能会判决驳回小朱的离婚请求,小朱需找到小李或获取新证据后再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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