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必须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起诉这一事宜,并非绝对要求双方都得到场。
通常来讲,原告是必须要到庭参与诉讼过程的。 而对于被告,如果经传票传唤后,却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那么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倘若被告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此时原告便可申请公告送达。 在公告期满之后,要是被告依然没有到庭,法院就会进行缺席审理并且作出判决。 2.不过,像涉及到身份关系的案件,像离婚案件这类,从原则上来说,最好是双方都亲自到庭。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诉讼权利以及合法权益。 要是其中一方确实有特殊的情况而无法到庭,那就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意见,并且详细说明不能到庭的理由。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妥善的处理。 3.总之,在离婚起诉这个过程中,双方是否到场,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与小李离婚,小朱作为原告按时到庭。小李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小朱主张法院进行缺席判决,而小李家属认为其有特殊原因未到庭,不应缺席判,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原告小朱按时到庭符合法律规定,在离婚起诉中原告通常需到庭参与诉讼。 2、小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法律,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若小李下落不明,小朱申请公告送达后,期满小李未到庭,法院会缺席审理并判决。 3、离婚案件原则上最好双方亲自到庭,若小李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理由,法院会视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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