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虞城离婚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虞城,离婚有着特定的冷静期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夫妻双方都自愿决定离婚时,必须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2.当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其中任何一方改变了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 而在前面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又应当一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去申请领取离婚证,那么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3.所以,虞城的离婚流程中,冷静期这一环节是非常重要的。 它给予了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来冷静思考,让他们在决定离婚之前能够更加慎重地权衡利弊,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从而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虞城,二人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小朱改变主意不想离了,欲撤回申请。但小李坚持要离,认为小朱不能单方面撤回,双方就小朱是否可撤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主意都可撤回申请,小朱有撤回的权利。 2、小李对规定理解有误,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就是给予双方足够时间重新考虑,避免冲动离婚,小朱的撤回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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