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外地民政局能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这件事,得在夫妻双方当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
不过,如果夫妻二人都离开了户口所在地,并且时间超过了一年,那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案子,就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意思就是公民从离开自己的住所地开始,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在这个地方居住了一年以上,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那个地方算进去。 所以,要是刚好符合上面所说的这些条件,在外地,并且也满足居住一年之类的相关规定,那就可以在那个地方办理离婚。 但是,具体到办理的流程以及要求,可能各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太一样的,这时候就最好提前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这样能更好地了解清楚办理离婚的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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