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满30天还要双方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政局规定,离婚满30天之后,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双方一起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这就意味着双方要共同前往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仅仅只有一方前往,那么民政局通常是不会直接为其办理离婚手续的。 这是因为离婚本身是一项涉及到双方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共同进行确认和参与,只有双方都表达了离婚的意愿并且共同完成相关程序,才能够正式办理离婚。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其主要目的就是让双方在做出离婚决定时能够更加慎重。 毕竟离婚是一件大事,冲动之下做出的决定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所以,即使已经满了30天,也必须要双方一同前往民政局,这样才能顺利完成离婚的后续程序。 如果其中一方拒绝前往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此时就可以咨询律师,律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帮助寻求合适的法律解决方案。 这既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够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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