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不可以提前去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相关规定。
在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夫妻双方需要静下心来,认真思考这段婚姻是否真的到了必须离婚的地步,要慎重地做出决定。 当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双方务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想要提前办理离婚证,通常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例如,倘若其中一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是受到了胁迫,使得协议离婚并非是其真实的意愿,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登记。 不过,这就需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这些情形。 总的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主要就是为了保障离婚这件事的慎重性,而提前办理离婚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朱后悔了,但小李仍想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小李要求小朱一同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小李称小朱当初同意离婚是欺诈自己,想提前办理离婚证并起诉小朱,小朱否认欺诈。 案情分析: 1、离婚冷静期旨在让夫妻慎重对待离婚。小李想提前办理离婚证,需证明小朱存在欺诈行为。 2、若小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小朱欺诈,法院不会支持其提前办理离婚证的诉求,按照规定,需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双方共同申领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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