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过了去拿离婚证一个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冷静期结束之后,通常来讲,夫妻双方得一起前往办理离婚证。
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那就得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而且还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 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如果双方还是想要离婚,那就得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一块儿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的话,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要是其中一方没办法前往办理,一般情况下就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且得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由另一方代替这一方去办理相关手续。 不过,这里面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大家最好还是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这样就能确保整个办理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双方自愿且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三十天冷静期过后,小朱有事无法前往办理离婚证,小李想代小朱办理。但工作人员表示当地规定需特定证明材料才可代办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需签书面协议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后还需共同申请离婚证,一方不能到场应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 2、各地规定存在差异,小朱和小李未充分了解当地要求,导致在代办理离婚证上产生争议,应按当地规定补充材料或调整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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