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异地离婚主要针对的是这样一种情况:
2.其中一方的户口在珠海,而另一方身处外地。 通常有两种主要的处理方式。 3.协议离婚方面,当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要是另一方在外地已经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了,那么还可以向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诉讼离婚,如果被告在珠海连续居住达到一年以上,就可以向珠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一系列相关的证据。 法院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多种因素来作出判决。 倘若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也能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就可以进行调解离婚。 5.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相应的程序要求。 如果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这样才能获取到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以便更好地处理异地离婚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夫妻,小朱户口在珠海,小李身处外地。双方想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小朱认为应在珠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李则觉得自己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了,应在外地办理。双方就办理地点产生争议。若诉讼离婚,小朱称小李在珠海连续居住超一年应在珠海起诉,小李则不同意。 案情分析: 1、若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双方能达成一致可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一方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也可在该地法院诉讼离婚,小朱小李需就办理地点协商一致。 2、诉讼离婚方面,若被告在珠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珠海法院有管辖权,但小李不同意在珠海起诉,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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