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找不到男方本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一旦决定起诉离婚,却遭遇找不到男方本人的困境时,便可借助公告送达这一途径来推进诉讼进程。
法院会选择在法定报纸或者法院公告栏等具有广泛传播性的媒体上刊登公告,这一公告期通常设定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即便男方未能亲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依然会按照法定程序照常进行审理工作。 在审理的具体过程中,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确凿地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反之,如果男方在公告期内突然出现或者得知了诉讼的相关情况,就应当及时主动地参与到诉讼程序中来,否则法院将会依据现有的证据进行判决。 在此期间,女方有责任且需要积极地提供男方的相关信息以及相关证据,比如男方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协助法院完成送达以及后续的审理工作。 总而言之,公告送达这种方式为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定要格外注意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证据的充分性,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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