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再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通常是具备可变更性的。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倘若针对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等相关事宜,达成了全新的协议,并且这新协议并未牵涉到离婚的效力问题,那么是能够经由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变更的。 2.然而,倘若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要变更离婚协议书就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具体而言,就是双方首先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让公证机关对变更后的离婚协议书予以公证,以此来保障其合法性与有效性。 3.倘若其中一方是在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不良情形的情况下,导致协议发生了变更,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变更协议。 4.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变更事宜,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以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合理与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了规定。之后小朱认为财产分割不合理,与小李私下重新签订了变更协议。但小李反悔,认为没有按法定程序变更,小朱则称是小李欺诈自己才签的新协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和小李是协商一致且不涉及离婚效力问题的变更,应遵循法定程序,先协商一致,再公证机关公证,他们私下签订不符合规定。 2、若小朱能证明签订变更协议时小李存在欺诈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变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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