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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讲,在离婚诉讼方面,通常是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来进行管辖的。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并不相同,那就由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是可以在婚姻缔结地提起诉讼的。
2.假如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当其中一方起诉离婚时,这类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3.另外,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了住所地超过了一年,而另一方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4.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离婚诉讼就一定能够在婚姻缔结地起诉,而是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进行判断和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小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小丽住所地也有变动。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小朱起诉。案情分析:
1、因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按规定由被告小朱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小朱无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小朱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简单认为离婚诉讼一定在婚姻缔结地起诉,需依实际情况判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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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5: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