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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必须要到男方那边法院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这一原则。
一般来讲,是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的。
不过,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管辖。
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离开住所地一直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可别把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算进去。
所以,不一定就非得去男方那边的法院,要是男方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完全可以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要特别注意,有些特殊情况是不适用这个原则的。
比如说,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一年了,然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了,一方起诉离婚的话,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的时候被告的居住地法院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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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6: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