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原告具备在异地起诉离婚的权利。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相同,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不过,存在以下这些情况时,原告可以在异地进行起诉:其一,若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已经超过了一年,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其二,当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同样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其三,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就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所在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丽欲起诉离婚,小丽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小朱则认为应按一般规定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小朱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符合“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2、所以在此案中,小丽有权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小朱主张按一般规定确定管辖法院的观点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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