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的范畴内,女方能够要求赔偿的情形主要涵盖以下一些方面。
其一,当男方出现重婚行为时,也就是他已经有配偶,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晓他人有配偶,却依然与之结婚,这种情况下,女方完全有权利要求赔偿。 其二,若男方与他人同居,也就是有配偶的他与婚外的异性,既不以夫妻名义,又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女方同样具备要求赔偿的资格。 再者,倘若男方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女方的身体或者精神遭受到了极为严重的伤害,女方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 还有,要是男方虐待家庭成员,并且情节恶劣,女方也能够主张赔偿。 然而,女方要想成功主张赔偿,就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男方存在上述的过错行为。 只有这样,在离婚时,女方才有可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总之,女方在离婚时是否能够要求赔偿,关键就在于男方是否有上述法定的过错行为,以及女方能否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丽(女)闹离婚。小丽称小朱存在过错行为要求赔偿。小丽称小朱有重婚行为,小朱否认。同时小丽还说小朱与他人同居,小朱也不承认。并且小朱脾气暴躁,小丽称小朱对她有家庭暴力,小朱还是不认可,还说小丽污蔑。但小丽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这些过错行为。 案情分析: 1、小丽主张小朱有重婚、同居、家暴等法定可要求赔偿的过错行为,但小朱均否认。 2、由于小丽拿不出证据证明小朱存在这些过错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小丽难以在离婚时要求小朱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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