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深户怎么在深圳办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深户在深圳办理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方面: 其一,倘若非深户中的一方在深圳拥有常住户口,那么双方就只需一同前往这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其二,要是双方都没有深圳的常住户口,不过其中一方在深圳居住已经超过一年时间,并且还能够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方面: 通常是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行使管辖权。 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具体来说,如果被告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连续居住达到一年以上并且将此地作为生活的中心,那么就可以向深圳的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必须携带相关的证件,像身份证、结婚证等,并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对于一些不太清楚的具体事宜,非深户可以及时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以便能够顺利地完成离婚手续。 案情回顾: 非深户小朱和小李,一方在深圳有常住户口,双方可去该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都无深圳常住户口,但一方在深圳居住超一年且有居住证明,也可在深圳办理。诉讼离婚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被告在深圳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可向深圳相关法院起诉。办理离婚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按程序办理,不清楚事宜可咨询相关部门。 案情分析: 1、协议离婚需根据双方户口及居住情况确定办理地点,诉讼离婚依被告住所地及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法院。 2、办理离婚手续务必携带规定证件,严格按程序进行,以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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