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变更不动产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这是明确不动产归属的重要文件。
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书约定不动产的归属,或者由法院判决书进行裁决,以确定该不动产究竟归属于哪一方。 2.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户口本则能反映家庭成员的关系等信息。 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能确保办理过程中的身份准确性。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土地证则是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拥有这些证书,才能明确不动产的具体产权情况。 4.税务部门要求的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要准备好税务部门要求的相关证明,以证明税费已经缴纳完毕。 5.不动产变更登记申请表: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该申请表,然后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不动产的基本情况、变更原因等。 6.委托办理的情况:如果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就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还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以确保委托的合法性。 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必须由双方共同申请,将上述所有资料一并提交给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 登记机构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只有符合规定的,才可以办理不动产变更手续。 整个过程需要双方的配合和协作,以确保办理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一处不动产的变更登记。离婚协议已明确不动产归小朱,但办理变更登记时出现争议。小胡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小朱和小李共同申请并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税费缴纳证明、申请表等,小李拒绝配合,认为不动产已明确归小朱,不应再要求自己配合。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需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小李拒绝配合不符合规定。 2、虽然离婚协议已明确不动产归属,但变更登记手续有法定程序,双方应遵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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