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确实是具有强制效力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天时间里,要是其中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而前面所说的这三十天期限届满之后,紧接着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有去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系列的规定就表明,在离婚的整个过程当中,夫妻双方必须要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并且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去申请离婚证,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离婚申请就会被当作撤回处理。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其主要目的就是引导夫妻双方能够在离婚这件事上保持冷静,好好思考,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从而更好地维护家庭的稳定,让夫妻双方在面对离婚这个重大决定时,能够更加慎重地去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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