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夫妻二人一般得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要是其中一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连续居住已经超过一年了,那在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也是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按照法律规定,内地的居民要是自愿离婚,那男女双方就得一起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件事儿。 但倘若有一方离开了常住户口所在地并且连续居住时间达到一年以上,此时这个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就有权利来办理离婚登记。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要是进行诉讼离婚的话,那就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到底能不能在不同的地方办理离婚手续,这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得把双方的户口所在地、居住情况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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