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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还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天开始,往后的三十天时间内,倘若任何一方内心不想离婚,都能够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这里所说的前面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紧接着的又一个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必须得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倘若没有进行申请,那就等同于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当下离婚是存在一个月的冷静期的。
这一规定的初衷,是让夫妻双方在面临离婚这种重大决定时,能够在冲动之下冷静地进行思考,避免仅仅因为一时的冲动就草率地决定离婚,这对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不过,如果在这三十天的期限内,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无需再经过这个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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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