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外地离婚要怎样才可以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外地办理离婚这件事,通常存在两种情形。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自己的住所地超过了一年时间,那其中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子,就由被告经常居住的那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在起诉的时候被告所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只有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而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 就像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案子,那就是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了一年,再有一方起诉离婚,依然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要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还是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总而言之,在外地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去确定到底由哪个管辖法院来受理案件,然后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去进行离婚诉讼,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且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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