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男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如果联系不到男方,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来解决。
法院会在那些具有法定效力的报刊上刊登送达公告,这个公告期固定为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公告会持续在报刊上出现,就好像一个无声的使者,向男方传达着诉讼的相关信息。 当公告期满后,就意味着相关的诉讼文书已经成功送达给了男方。 而在这个期间,法院并不会因为联系不到男方而停止审理程序,依然会按照法定的程序照常进行审理,就如同它一直都在有条不紊地工作着。 与此同时,为了防止男方在我们起诉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我们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男方的财产进行保全。 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判决离婚的时候,男方接到了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那么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不过,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起诉离婚是需要具备法定离婚事由的,比如感情确已破裂等这些情况。 并且整个诉讼过程往往不会那么迅速,可能会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耐心地等待法院最终的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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