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里办理的结婚就必须去哪里办理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一定。
夫妻两人得一起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那个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不过要是双方都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已经超过一年,那其中一方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的人民法院去起诉;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得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要是走诉讼离婚这条路,一般原则上是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来管辖的;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但这里面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就像军人离婚这类的,管辖的规定就会有所不一样。 总而言之,办理离婚的地点可不能就死死地固定在办理结婚的那个地方,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离婚这件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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