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纸可否登记离婚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清楚地知道,报纸一般是不能用来作为登记离婚协议的法定形式的。
离婚协议通常得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才行,这样才能确保它具有法律效力。 当我们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那是一定要提交书面的离婚协议的。 这个协议必须得由双方都签字,而且还得在民政部门的严格监督下完成登记手续。 只有经过了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协议,在法律层面上才是具有确定性和执行力的。 虽然说报纸之类的媒体有可能会刊登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仅仅只是一种向公众告知的方式罢了,它可没有法律上的登记效力。 要是双方在离婚之后,对离婚协议的内容产生了争议,那还是得以民政部门登记的那份离婚协议为准。 总而言之,为了能够确保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我们就应该按照法定的程序,老老实实地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离婚事宜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妥善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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