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通常来讲是由夫妻二人一同来签署的。
一般的情形下,其中一方是绝对不可以单独拿着离婚协议书去办理那些相关的手续的。
离婚协议书其实就是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这件事以及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问题,经过平等的交流以及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经过彼此的协商而达成的一种一致的协议。
当要去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得是双方同时到达现场,并且提交离婚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地审查,确定这些材料都是合格的之后,才能够办理离婚的手续。
倘若仅仅只有一方持有离婚协议书,而另一方并没有签署或者是不同意,那么这个协议书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不具备生效效力的,是不能把它当作办理离婚的依据的。
由此可见,仅仅只有一个人持有离婚协议书,通常是没有办法完成离婚的相关事宜的,必须要夫妻双方共同进行配合和处理,这样才能够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顺利地推进离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