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需要登记婚前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需要,婚前部分属个人,婚后还贷的属共有。如果离婚,一般判给登记的所有权人,由所有权人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当然,也可以自行协议。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属于共有财产,不过你占的份额较少。
法律依据:
《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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