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起诉离婚男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男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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