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政局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要去法院才可以起诉离婚。
需要带以下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如果有孩子,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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