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哪里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手续应当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到女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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