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物业费怎么收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服务费用。 第二种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也就是说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你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记取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