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不放贷买房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如果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因素导致未能通过贷款审批,由此引起的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利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需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由于出售方未能符合银行贷款审批条件而导致无法获得贷款,则买受人有权要求返还全部已付房款以及定金,此外,出售方还应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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