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应设定为合同标的物价值的20%;若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重大损害,则违约金可适度上调,但最高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数值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进行详细商议和约定,同时也可参照违约情节来衡量实际损失的具体规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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