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办证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您的房产证逾期未予办理,首先建议您前往物业管理部门或与开发企业取得联系,以探究迟延之因由。同时,亦可询问其他住户朋友们,判断其情况是否与您相似。据我国现行相关法规规定,若业主收楼入住之日起计90日之内,尚未获得房产证,则应被视为甲方(即开发商)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形下,您有权向开发企业提出赔偿诉求,或者通过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假设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期限,那么自您签署该合同时起,即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只要在合同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房产证办理工作,均不构成违约。唯有当实际办理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限,方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向开发商追偿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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