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有什么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如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其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被明确界定为无效合同。然而,在诉讼发生之前开发商成功取得了该项许可证的,此时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被视为有效协议。同时,对于以尚未按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为借口要求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主张,法院将不予采纳和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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