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预售合同备案有什么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的官方许可证明,其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被视为无效。然而,当开发商能在诉讼提起之前成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时,则这类合同将被视为有效。同时,当事人如果仅以此为由,即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未按照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进行登记备案手续,而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这种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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