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买房合同是预售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达成共识,约定预售方须在商定日期内将竣工后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至预购方名下,同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且应依照预定时期接收该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此为买卖合同的一种类型。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性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最后,合同内容及形式均需合法合规。 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及合同内容合法这两点并无特别之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进行判断。 然而,在合同主体资格合格以及合同形式合法这两大要素上,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其独特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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