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石桥购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定金产生的纠纷时,首先我们需要对购房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严谨且明确的判定。倘若合同本身便为无效协议,那么根据相关法规,定金应无条件全额归还。
其次,我们必须审慎地考虑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欺诈行为或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存在严重误解的现象,若是如此,该合同便具备被申请撤销的资格,而在协议被依法撤销之后,定金亦应毫无保留地予以返还。若以上两种情形均未出现,那么在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卖方违约,其需按照规定双倍返还定金。若卖方明知应退还定金却拒不履行义务,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追回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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