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不购房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因合同效力产生的争议时,我们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
首先,若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双方应当将所交定金全数返还对方。 其次,如果存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欺诈行为或严重误解等问题,当事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申请取消原定合同条款,而在此之后,其所交定金也应当予以全部归还。 再者,若合同最终被认定为有效,那么就需要进一步分析到底是哪一方构成了违约,在判断后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应当返还或者扣除部分定金。 最后,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其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承诺,那么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双倍金额返还给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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