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山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为了实现合同义务而设立的“定金”条款,那么购买房屋的合同便属于买卖合同范畴。买卖合同作为主合同,担保合同则是依附于其上的从合同。无论是在合同签署之前或者同期支付“定金”,只要主合同未能达成,从合同亦无法确立生效。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由于定金具备约束力和保障性,若购房者因自身违约行为导致无法按期履行购房合同,则定金将无法退还给其本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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