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房屋预售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形视情况而定:
首先,若在购房交易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时,发生购房合同遗失现象,此时只须宣告原有的合同无效,并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缔结新的购房合同即可; 其次,倘若预售登记手续已完毕,贷款银行亦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按揭业务之前,购房合同不幸遗失,则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合同作废的公告,待公告期为三个月满之后,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先前所签署的合同,然后再依照法定程序重新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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